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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积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3日 来源: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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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毕节市坚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通过“夯实信用建设工作基础、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信息共享,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为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该市印发了《毕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通知》,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出了整体安排部署,明确12条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事后联合奖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包括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补助、资质审核认定、评优评级等多行业多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此外,出台了《毕节市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制定联合激励政策。目前,已累计向社会公布2批共40余家毕节市诚信示范企业名单。积极组织全市企业连续三届参加省级诚信示范企业评选,目前共20余家企业荣获省级诚信示范企业称号。

据了解,该市还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的渠道和机制,实现纵向与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横向与法院等多个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的数据联通机制。

自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毕节)建成开通以来,共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数据6803.51万余条。其中,“双公示”数据156.27万余条,红名单547.32万余条、黑名单948.57万余条、工商机构登记数据215.41万余条,其他信息525.8万余条,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79.98万余条,全国法人行政许可信息1530.16万余条。

针对该市53家近3年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4家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市场主体,通过组织约谈失信主体、开展信用承诺、印发监管提示函、组织开展信用修复等方式推进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通过依法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开展信用修复初审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信用修复初审249条,完成修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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