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扬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等明确要求。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建设海南自贸港的重大战略任务。
作为海南自贸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南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持续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强大影响力。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海南税务已将422户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案件274户,向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各参与单位推送相关信息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追回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7亿元。
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联合惩戒有力度
2018年7月,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出境计划被迫中断。急于出境的鲁某火急火燎联系到税务稽查部门,被告知因三亚某投资公司偷税且逃避缴纳税款,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受到税务、公安、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阻止出境只是其中的一项惩戒措施。
原来,被税务稽查部门下达行政决定后,该公司仍怠于履行缴纳义务。其法定代表人鲁某心里还打着小算盘,企图打持久战并借此“金蝉脱壳”。他采取无视的态度,消极对待税务稽查部门的决定,既不缴纳税款、罚款,也不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税务稽查部门人员将有关税法规定向鲁某做了严肃、详细的解读,其任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偷税数额巨大且存在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出境被限仅仅是其税收失信所面临的苦果之一,如果再继续逃避缴纳税款,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等八部门共同签发的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限制其乘坐飞机和高铁。
面对“黑名单”联合惩戒一系列“组合拳”的严厉打击,鲁某害怕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积极为该公司筹措资金1000万余元,将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缴清入库。随后,税务稽查局提请上级机关解除鲁某出境限制,并将其撤出税收违法“黑名单”。
无独有偶,海南某房地产企业2015年偷税被查处后长期拖欠税款和罚款,因“黑名单”联合惩戒被商业银行停止放贷款,导致企业经营寸步难行,当事人只能履行纳税义务,一次性缴清了5000多万元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这才使企业恢复了“自由身”。
“双管齐下”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促进了税务部门实现多领域、跨部门合作,改变了过去税务部门下达处罚决定后“人无影去无踪”的被动情况,进一步加大了联合惩戒的影响力、增加了失信群体的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氛围,达到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社会信用问题的目的。
鼓励纠正实现双赢
信用修复有温度
“联合惩戒制度能有效打击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但惩戒并非该制度施行的最终目的,其目标在于塑造诚信公平的营商环境,引导广大纳税人诚信纳税,鼓励失信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推动税法遵从,实现征纳双赢。”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石发明表示。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重新修订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为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增加了税收信用修复机制。在联合惩戒措施对涉税失信行为进行“重拳出击”的同时,信用修复机制也为符合条件的失信纳税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使这部分纳税人能够在市场中“正常”回归开展经营活动,持续孕育经济环境土壤,形成避免产生征纳矛盾、优化改善营商环境的“双赢”局面。
据统计,截至2021年10月,共有20余件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修复机制主动缴纳税款,占缴纳税款涉案当事人比例达75%。
强化协同与时俱进
信用建设有深度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期印发《海南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出,海南省将通过“诚信海南”集成创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覆盖、政务服务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为“十四五”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通过深化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应用,海南税务强化部门协作打击违法犯罪、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信用修复,双管齐下推进海南营商环境守信群体日益增加,失信群体逐年减少,稳扎稳打铸起海南自贸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石。石发明表示,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不断深入,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税收违法“黑名单”动态管理,为税法遵从度高的诚信企业持续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蹄疾步稳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