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黄金时期,编制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十四五”规划,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截止2021年11月8日,已有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吉林省、陕西省、江苏省、重庆市和贵州省十个省级行政区先后发布了省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除了以上省级行政区以外,还有杭州、南京、长春、宁波、徐州、宝鸡、汉中、丽水、泰州、铜陵、肇庆、宜春等多个地级市也先后发布了市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在已发布《规划》的十个省级行政区里,几乎每个省市都结合当地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情况和目前的现状制定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多个省市还提出了多项量化的具体目标,显示出对“十四五”时期开展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可以说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比如:
浙江省的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全面建成信用“531X”工程2.0版,着力打造以“两省两高地”(争创信用数字化建设先行省、争创信用新型监管先进省、打造全社会信用应用新高地、打造诚信环境新高地)为标志的信用浙江升级版,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天津市的“128”发展思路。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海南省为了在“十四五”末将海南打造成为“全国最讲诚信的地方”而实施的十项信用+重点工程:“信用+贸易便利”工程、“信用+政务服务”工程、“信用+重点产业”工程、“信用+金融服务”工程、“信用+开放型经济”工程、“信用+创新策源”工程、“信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程、“信用+社会治理”工程、“信用+公共服务”工程、“信用+风险防控”工程。
吉林省的 “536”总体布局:构建“涵盖5类主体及要素”即“涵盖政府机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采用“3大统分结合管理模式”即“统规范、分执行,统平台、分应用,统基础、分创新”,推动事前信用承诺机制,政府部门及管理主体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逐步转向以深化信用管理为核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6个方面全覆盖”即“信用档案全覆盖、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全覆盖、信用承诺全覆盖、行业信用建设全覆盖、信用联合奖惩全覆盖、诚信教育和宣传全覆盖”,推动市场监管从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向依规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信用惩戒等信用监管的方式转变。
江苏省的五大行动(政务诚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信用产品供给质量提升行动、打造信用监管示范行动、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壮大行动、“信易贷”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行动)和五个信用专栏(打造“信用江苏“综合服务移动端品牌、研发推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新品牌、加强网络诚信建设、积极参与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建设、信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重庆市的四大布局(信用服务城市品质提升、信用服务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构筑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新优势、打造信用建设城市典范)和五项保障(加强统筹协同机制保障、加强信用建设资金保障、加强信用人才队伍保障、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十个省级行政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