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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推广借鉴这些信用工作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来源:公众号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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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推广借鉴这些信用工作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7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在总结深圳经济特区已复制推广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形成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本次推广的有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共5方面47条,主要包括建立“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规则机制衔接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格局、创新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


高规格设立全国首家专门破产法庭, 创新破产办理规则、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成本。系统构建“执行不能" 的“ 僵尸企业”转入破产的良性市场退出机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 实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建立健全预重整、重整制度, 让困境企业“ 重茯新生" 。以地方立法突破率先构建个人破产制度, 设立独立运作的破产事务管理署, 运用全国首个个人破产信息化综合应用系统,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

“小错免罚”包容柔性执法


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对清单内的轻微违法行为才予处罚, 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减少对企业正常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的影响。

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率先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明确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违法经营額计算、赔偿标准问題。率先界定证据妨碍排除规则的适用标准,破解知识产权侵权“ 举证难”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构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信用惩戒机制。实施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 准确查明认定技术事实。创新知识产权“ 速裁+ 快审+ 精审” 三梯次审判工作模式, 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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