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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视角 | 信用一体化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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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一体化建设,强化创新驱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也提出结合江苏实际,紧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聚焦“一体化”合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十九大以来,经济社会进入更高水平发展,区域一体化已经成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载体。


信用在社会发展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用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区域信用一体化合作机制的构建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健康的环境;可以更好地实现区域内资源的优化,推动金融、科技、人才等资源的整合;打造地区城市诚信品牌,吸引外商投资。但在信用一体化进程中,也存在着区域信用发展不协调、信用标准不一致等障碍。


一、信用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关系



一体化是由独立的实体通过建立统一的行动机制,逐步在同一体系下相互合作。一体化过程涵盖多方面的合作。信用一体化旨在建立统一的信用联动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让信用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而提升地区竞争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涉及物、人和环境三方面的高质量,即商品服务、劳动力素质、生产生活环境的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结构转型升级,这个结构,不仅是经济结构,还包括区域发展结构的完善。


信用一体化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如图1所示,信用一体化与区域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实现跨市域的信用合作和共享机制,推动地区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资源更加高效、合理流动,降低资源流动成本,发挥各自优势,提升区域整体效益。




二、主要区域信用一体化模式及对比分析




1.长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模式


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始于2004年5月在浙江湖州共建信用宣言的签订,这是中国首个区域性信用宣言。同年7月,两省一市(苏、浙、沪)共同签订了《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该合作备忘录明确指出:两省一市要分工协作,加强区域内信用合作,促进信用体系协调发展。


2005年3月,苏、浙、沪在宁波共同签署了《区域信用合作推进方案》,该方案对区域信用合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划。2006年6月,苏、浙、沪的有关政府代表、企业代表、专家代表共同签订了《信用长三角宣言》。2007年,苏、浙、沪对信用服务机构展开了合作,并且共同签订了信用服务机构框架协议以及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倡议书。


2010年,安徽加入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合作框架,由此扩大了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的队伍,形成三省一市的区域信用一体化格局。2016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复,标志着我国首个信用合作示范区的成立。2018年,颁布《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这使得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迈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



2.珠三角信用一体化模式


2015年1月,深莞惠与非珠三角九市的河源、汕尾开展信用合作。同年6月,江澳两地签署加强金融合作协议,实现信用评级结果互认。


2016年,深莞惠及河源、汕尾五市共同签署了《“3+2”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指出,区域内各城市要建立起相关信用制度,大力推进区域内信用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加强多层次诚信教育。


2019年,区域内62家信用服务机构被列入第一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和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



3.京津冀信用一体化模式


2015年,京津冀签订信用共建框架之后,三地基本实现了信用标准的统一、信用数据的共享、信用产品的互认和守信联合激励的实施。京津冀信用一体化具体过程如表1所示。




4.长三角与珠三角、京津冀信用一体化对比


分析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区域、珠江三角区域信用一体化合作机制对比,如表2所示。长三角信用合作起步时间最早,信用合作最为丰富。三地信用一体化还处在稳步建设、不断完善当中。



三、信用一体化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1.信用一体化推动物的高质量发展


信用一体化对物的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就是要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我国虽然拥有全球门类最为齐全的产业及配套体系,但多数产品还缺乏核心技术。


信用一体化加强区域之间合作,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作用,在基础设施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普通民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紧跟消费升级步伐。信用一体化打破区域市场隔阂,减少错配,提高资源利用率。


以长三角为例,信用一体化推进区域医疗资源的高质量发展。通过计算信用评分变动率平均值、人均医疗机构数和人均床位数。绘制图表,对比信用环境对医疗资源发展状况的影响。具体情况如图2。



从图2可以明显看出,长三角区域信用环境和医疗资源发展变化总体同步。2015年至2016年长三角区域信用环境水平出现一定下滑,人均医疗机构数和床位数也呈下降趋势。2016年开始,长三角区域信用环境出现好转,医疗设施稳步发展。可见,信用一体化能够带动区域整体水平的高质量发展。



2. 信用一体化推动人的高质量发展


信用一体化对人的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就是提高人口、劳动力素质的质量。我国中等收入人群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拥有广阔的国内市场,但就业质量提升不明显,居民收入总体水平偏低,人口红利也在逐步消退。


信用一体化的推进,将原先分散的城市紧密结合起来,整合信息、资源,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本红利,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团队的合作与知识交流来推动技能的提升,加快城市间智能化和数字化的普及应用,推动劳动力人群对新技能学习的投资,依靠终身学习来实现技能的创新提高。


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两个信用一体化较发达地区为例,在收入方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其信用状况整体变化水平相同。因此,信用一体化能够有效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具体情况如图3。



3. 信用一体化推动环境的高质量发展


信用一体化对环境的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也就是促进高质量的生活,就是提高生产生活的质量。高质量发展要求我们能够创造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满足民众对美好环境的需要。信用一体化使城市间紧密联系,确保区域和谐稳定,整合完善基础设施,尤其是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来满足人民需要。


信用一体化兼顾生产、生活与生态,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形成区域环境协同发展新格局。其中,以京津冀为例,通过计算京津冀各市综合信用指数平均值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绘制图表,对比分析信用一体化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图4可以看出,由于京津冀一体化始于2015年,2015年之前,综合信用指数和空气质量达标天数都较低。2015年之后,京津冀信用指数与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呈同步增长趋势。可见,信用一体化推动区域环境的高质量发展。


四、信用一体化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




1.区域政策目标存在差异


区域内各市现行管理体制和行政区划存在的差异,仍然是阻碍区域信用一体化的重要因素。行政区划限制和政府GDP追求导致各市之间激烈的内部同质化竞争,短期内很难实现正和博弈,这也是区域信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的巨大阻力。


政府间涉及实质性利益的磋商、合作缺乏常设的部门机构管理,有些仅依赖于领导在会议、论坛上的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制度保障,因此机制的稳定性、操作性及可持续性都比较低。


此外,各市为维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地方保护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区域资源要素充分合理地流动,严重阻碍区域高质量发展。



2.信用指标确定存在难点


目前各市均有自己的信用发展规划,虽然各市信用建设的发展目标是实现彼此的信用信息交互,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信用规范标准,以及各市在信用指标选取、评价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区域信用一体化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


而且,由于某些信用指标体系存在难以量化的问题,在制定统一的规范标准方面也是十分困难的,这也对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顺利推进提出了挑战。





3.信用信息共享仍待完善


目前针对区域信用一体化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相关的政策法规仍未完善,各市还未建成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针对各城市内部的特殊性问题,将各市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完善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未有一个系统的规划,因此信用信息也难以依靠平台进行及时、有针对性的共享。


此外,目前各市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以及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发展不均衡,在信息归集覆盖、归集质量和公开属性等方面也不尽相同,难以发挥信用一体化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合作优势。


五、结论与建议




1.建立制度标准一体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建立统一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统一分级分类评价标准。开展行业和综合信用评价,明确评价对象,对同一类市场主体实施统一分级分类评级评价标准,定期将评价结果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供参考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推动相关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共同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2.实施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信用一体化的基础设施是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城市间通过改善区域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智能化水平,实现区域城际和城乡互联互通。


按照统一目录标准、统一数据库、统一公示发布系统的要求,推进区域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发展数字普惠,充分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逐步建成区域信用信息全覆盖的大数据征信数据库和公共信用平台,发挥信用一体化资源整合机制,打破数据孤岛,形成统一的数字化信用治理机制,提高区域内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



3.搭建政务诚信一体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在信用一体化进程中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以政府的诚信施政,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依托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区域共享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信用信息系统。


加强区域政府部门交流与协作,开展公务员异地交流和联合教育培养,建立跨区域的公务员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公务员招录和考核考评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信用一体化合作框架,推动政府行政服务迈向更高水平,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





4.建设行业监管一体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建立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奖惩对象共享机制,完善监管政策,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作用,开展行业性和社会性信用惩戒。


鼓励建立统一的行业商会协会组织,建立行业组织会员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拓展行业组织协助参与信用监管的范围和力度,引导多元参与主体加强与各市政府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舆情反馈和决策支持,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政府的公信力,做好管理和服务,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5.建立市场发展一体化,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建立区域内企业、市民信用评价互认机制,依托现有信用产品和服务,共同推进在行政管理、金融领域和商务领域发展,加大守信主体跨区域业务支持力度,为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政策,为区域内守信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更多便利和优惠服务。


从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推动资源使用效率的稳步提高,形成区域产业聚集优势,提升信用服务价值和效益,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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