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积极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辽源市在联合奖惩、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信用监管机制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信用制度文件,全市上下信用制度全面建立、信用信息全面归集、信用监管全面渗透、信用惠民全面展开、失信治理全面加强,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高,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经营者准入前诚信教育、拓展信用报告应用等方面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通过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方面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通过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准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完善事后监管环节信用监管。大力推进行政管理由“门槛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
二是诚信文化宣传共践共行。结合发挥信用力量,打造“诚信辽源”主题,开展了一系列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诚信建设,提高诚信意识。以“信用记录关爱日”、“公民道德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同时通过“信用辽源”门户网站、“信用辽源”微信公众号时时更新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风险提示等信用信息,为信用应用服务提供数据保障和支撑。
三是信用惠企便民共建共治。为营造便民利企良好发展环境,就审批事项和营商环境不断探索高效便民工作模式,深入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在项目审批工作中推行“容缺受理”新模式,有效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做到“材料后补,效率不减”。“通过实施‘容缺受理’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上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的服务效率不断提速,有效解决了企业因材料不齐‘来回跑’‘重复跑’‘多次跑’和办理时限延长的问题,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和‘零等待’。
四是强化信用奖惩信息共享共用。开展对税收领域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奖惩措施,使守信者受便利、降成本,使失信者受惩戒。联合激励对象由市税务局、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等11个单位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联合惩戒对象由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20个单位在税务管理、政府采购、评优推荐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同时,加强诚信典型示范工作,开展首届“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评选活动,为社会树立诚信榜样,引领时代诚信风尚,营造良好的诚信建设氛围。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增强经济发展软实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助推辽源高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按照国家、省各项战略部署以及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全市上下将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更大成效。